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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 | 热用户交纳取暖费业务 |
网上受理 | 是 |
服务对象 | 双桥区、高新区已接入集中供热的热用户 |
事项内容 | 交纳取暖费 |
办理依据 | 1.《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20条、第31条。 2.《承德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23条、第25条、第26条。 |
申办条件 | 1.供热单位营业网点:受理全部热用户交纳取暖费业务,双桥区和高新区热用户可以实现跨区办理; 2.已与供热单位签约的银行营业网点、银行柜员机、网上银行、微信平台以及供热单位网站:受理上年度正常用热且历史年度不存在欠费的居民用户交纳取暖费业务。 |
申办材料 | 1.对2004年及以前由单位承付的居民住宅欠费处理,应提供单位承付证明。 2.低保热用户:应提供按期审验的低保证。 3.老干部用户:应提供有效的老干部身份证明。 4.中小学校、驻军用房、社区、养老机构: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及建筑物使用用途清单及面积。 |
办理流程 | 1.供热单位营业窗口:(1)居民用户提交“用户缴费卡”,或报出“热用户产权人姓名”,或提供“建筑位置信息”;(2)热用户信息核实;(3)交费金额确认;(4)POS刷卡付费或现金付费;(5)打印收款凭证;(6)发送电子发票信息。 2.签约银行营业网点(仅限居民用户):(1)提交“用户缴费卡”;(2)热用户信息核实;(3)交费金额确认;(4)POS刷卡付费或现金付费;(5)打印收款凭证;(6)发送电子发票信息。 3.签约银行的网上银行及供热单位微信平台、官方网站(仅限居民用户):(1)首次需绑定用户缴费卡信息;(2)用户信息和交费金额确认;(3)网银缴费;(4)发送电子发票信息。 |
告知方式 | 窗口告知、短信告知。 |
办理时限 | 1.窗口不超过5分钟办结。 2.网络平台不超过2分钟办结。 3.存在费用及其他争议的,责成专人帮助办理。 |
受理单位 | 供热公司、龙新热力公司各营业网点以及签约银行等机构。 |
咨询方式 | 24小时开通的966866客服热线。 |